台北林季麻辣火鍋-桃園中山店

Monday, July 04, 2005

桃園市林季麻辣中山路分店 四人同行,一人免費

桃園市林季麻辣中山路分店 四人同行,一人免費
四人同行,一人免費
親愛的台北林季愛護者小姐/先生:
1.感謝您對(台北林季麻辣火鍋連鎖店)一向的支持.恭喜您成為我們的免費貴賓。
2.享用日期為民國94年7月4日(星期一)至7月10日(星期日)中的任一天。
3.請您下載印出此電子通知函至本麻辣火鍋連鎖店 桃園市中山路分店 (TEL:03-3394101) 桃園市中山路366號 即可免費享用一人份(299元吃到飽)A餐。  (本免費用餐函之使用以4人以上同行使用為有效(含4人,且須為成人))有關條件缺一者,現場人員得婉拒該免費用餐案。
4.享用免費餐之貴賓,本店仍酌收10%服務費。5.(299元吃到飽)A餐外,使用之飲料或其它單點、餐別不在免費之列。6.使用此免費用餐案優惠時,請於用餐前事先告知店長或相關同仁,並繳交下載印出之電子通知函, 以免餐後有不同的認知情況發生,損及彼此之權益 (免費用餐函之使用以4人以上(含)同行使用為有效)7.本專案僅限本連鎖店桃園市中山路分店使用,持有抵用券者不得與本活動併用不可打包外帶不可折換現金不可與本公司其他優惠免費函併用每桌限使用一張免費函限點用299元A餐。8.本免費函之使用,不得再與貴賓卡之折扣併用。也就是說,使用本免費函,就不得使用貴賓卡折扣。9.下載印出之此電子通知函,於活動期間可重覆列印使用,亦可(轉寄)他人下載使用,使用者不限定為 本連鎖店貴賓卡持有者。10.建議您多推薦好友上網 【台北林季麻辣火鍋連鎖店】 申請貴賓卡。
      祝您用餐愉快                              台北林季麻辣火鍋直營連鎖店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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